第151期名家会客厅: 从民告官案件看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民告官”案件基本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每年达10万件以上,胜诉率却不足3成。为何会产生此种现象呢?从我国成立第一家专门代理民告官案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到国内第一家中国民告官网诞生,再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我国的行政法制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本期《名家会客厅》特邀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从“民告官”的典型案例入手,为您详解从政治层面的“民告官”向法制层面的“民告官”的演变过程,对我国行政法治进行图景描述,探究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与发展。
从民告官案件看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2014年5月8日晚7:00,第151期名家会客厅在古天乐太阳集团308国际会议厅开讲。本次名家会客厅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主讲,她从“民告官”这一敏感而普遍存在的问题切入,透过典型的案件来谈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行政法治的历史演变
提起“民告官”,大多数人便想到古代的告御状,即官员在管理百姓的过程中利用其权力而使百姓遭遇不公、蒙受冤屈,在申冤无门的情况下,老百姓就跑到京城告御状,以期靠王权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众所周知,告御状的成功率是非常小的。
刘教授讲到告御状的背后是权力与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的问题。而通过这种制约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在传统的政权结构里面,我国的权力是一元化的,无论是通过王权管理官员,还是通过官员来管理老百姓,是从上到下的一种垂直式管理结构,这与西方国家所强调的权力和权力之间的分离以及相互制衡是完全不同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介布衣的老百姓想要跟权钱结合的官府打官司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就有“信访难,难于上青天”、“官府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等说法。
当然,随着历史的发展,我国行政法治制度也有了很多突破性的进展。从1914年北洋政府设立平政院到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行政法院,再到新中国1986年设立行政审判庭,我国行政法治不断在往前推进,到1990年的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告官”制度的正式建立。尽管横向与行政法之母的法国相比,平均受审率依然很低;但从1990年受审9000多件到2010年全国一审的行政案件达到近13万件可以看出,总体上是呈稳步增长趋势的,这说明我国行政法治制度的建立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
我国行政法治的图景描述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刘艺教授重点讲述了我国的行政法治现状。行政法治是通过一套外在的规则来约束、调整、规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首先行政法治强调知法遵法,其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必须要授予行政机关一定管理权限,这是行政管理的需要。
百姓对于行政强权有本能的反感,但是行政强权也有其存在的意义,原因在于行政权力的高效执行必然要强硬,但是行政权力的单向性则又无法避免与民众发生冲突。因此早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说明我国行政法治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权责统一的原则,尽力避免行政人员滥用职权而一手遮天。
刘艺教授主要讲述了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行政纠纷,但行政争议的解决渠道还有行政复议、信访、行政申诉等等,因此不能只依赖于行政诉讼。鉴于此,刘教授建议,在行政诉讼失败后还可以采取其他渠道进行维权;同时也不要因为行政诉讼胜诉率不高放弃诉讼,某些情况下行政诉讼也会对行政产生间接监督效应,具有一定约束作用。
“民告官”案件的典例分析
最后,刘教授通过几起典型的“民告官”胜诉案件,来说明我国行政法治力度的不断加强。①“建明食品公司”诉“泗洪县人民政府”一案中进步之处在于虽然没有具体的文件传达出政府对生猪检疫的限制,但是副县长的行政关系在政府系统的影响产生了外部间接效应,而法院第一次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政府败诉。②“田永案”的胜诉体现了两个行政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即使现在对于高校诉讼案件70%多是败诉,但在胜诉案例的背后有着行政法治正在不断健全的影子。③“甘露案”,从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被驳回,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甘露胜诉,说明了之前法院对于该案件的调查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并没有对甘露案深入调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了开卷考试时抄袭与论文抄袭、剽窃不一样,只能按违反考试纪律处分,不能按高等教育违纪处分。这次胜诉也是行政法治视角在不断细化的典型案例。
本期精彩的讲座,让听众对我国行政诉讼法治以及其发展和现状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打开了进一步学习的窗户。尽管我国行政法治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待进一步完善。刘教授建议我们在与政府的交涉过程中要掌握一定的政治智慧,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这样才能赢得诉讼的胜利,才能进一步推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重庆大学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
无